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量:C15H14ClN3O4S·H2O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2.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国药准字H20093247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说明书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量:C15H14ClN3O4S·H2O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2.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
药物/实验直试验相互作用;在使用本尼迪特氏和费林氏 溶液以及使用CLINITEST片,而不是使用TES-TAPE(葡萄糖酶试 纸,美国礼来公司)的试验中,服用头孢克洛病人尿中的葡萄 糖可能显示假阳性反应. / 头孢克洛和口阻抗凝剂同服时抗凝作用增强罕见报道. 与其它B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头孢克洛经肾排泄受到丙磺舒 的抑制.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
以C15H14ClN3O4片计0.25克
0.25g*4袋/盒,0.25g*5袋/盒,0.25g*6袋/盒,每盒24袋,每盒15袋,每盒14袋,每盒13袋,每盒12袋,每盒11袋,每盒10袋,每盒9袋,每盒8袋,每盒7袋
18个月
国药准字H20093247
企业名称: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