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
非处方药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主要成份: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功能主治: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818
生产企业: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清火片
成份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功能主治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规格
包装规格
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部颁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WS3-B-0414-9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81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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