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主要成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功能主治:
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21
生产企业:
贵港市冠峰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板蓝根颗粒
成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功能主治
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包装规格
包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2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贵港市冠峰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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